大连市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
日期:2020-05-07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661

近年来,大连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还在为弄不清楚在连就业创业烦恼吗?

大连最全版《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清单》来了!一文在手,就业创业全都有!

事业单位招聘方面: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进一步优化招聘方式和招聘程序。可依托信息化平台,采用视频、网络等形式组织线上报名,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开展现场笔试、面试等工作。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组织考察中的权重。对今明两年经省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并不再约定试用期。

在连就业创业政策补贴
“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

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读期间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给予每人每学年最高1万元奖学金;毕业后全职来(留)连工作的,给予最高5万元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时,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

经认定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3年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租房补贴,或者分3年给予总额10万元、6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在连购买首套商品房)。

涉农地区就业专项安家费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急需紧缺专业(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各涉农地区给予一定的专项安家费,标准自行确定。

高校毕业生县域就业创业保障措施

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对无住房、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提供人才公寓、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或短期免费周转房,可给予一定期限的租房补贴、安家补贴、一次性购房款减免、购房公积金或购房贷款优惠政策。

社保补贴政策方面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的3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创业带头人经营实体社会保险补贴

对创业带头人创办的经营实体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创业实体的社保补贴每户每年最多给予10万元。

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大学生初次创办经营实体,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2019年4月23日以后,高校大学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初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创办的经营实体,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且带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人以上就业,按其为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3年、每年最多10万元的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已享受创业补贴的高校大学生毕业后,补贴年限未满的,可连续享受至期满。

基层就业服务项目相关政策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政府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派毕业两年内的省内生源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服务期满后可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继续学习深造、代偿助学贷款、就业创业服务等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计划

每年开发设立1000个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鼓励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各地区参照当地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给予相应待遇。优先安置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烈士子女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择业。

培训提升方面
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

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不同专业给予每人500元至4800元不等的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不同职业(工种)的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给予每人190元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青年就业见习计划

见习人员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500元/人,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500元/人,指导管理费用标准为100元/人月。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见习基地,基本生活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3给予补贴,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基地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基地,基本生活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指导管理费用全额补贴。

支持专项培养在校优秀大学生

依据我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聚焦培养大连市城市发展需要的紧缺人才,每年遴选支持专项培养项目10个左右,对承办的高校和培训机构给予资助,用于学员招收、课程开发、师资聘请、场地使用、培训材料印制等费用支出。每个项目为60课时,培训在校优秀大学生50—70人,资助标准为50元/人·课时。超出部分不纳入资助范围。

创业政策

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优秀创业人才补贴

每年从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中选拔一批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优秀创业人才,市政府按1万元/人的标准组织参加高层次的创业进修或交流考察。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初次创业人员租用场地创办经营实体的给予3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高校大学生初次创办经营实体场租补贴

2019年4月23日以后,高校大学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初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用场地创办的经营实体,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3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已享受此项补贴的高校大学生毕业后,补贴年限未满的,可连续享受至期满。

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获奖团队资助

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五年内参加市级以上党政部门举办承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并于一年内在我市完成商事登记的创业团队给予的一次性资金资助。其中,国家级大赛获奖的给予20万元,省级大赛获奖的给予10万元,市级大赛获奖的给予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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