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
日期:2020-05-07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313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进一步加快人才汇聚若干措施的通知》(市人社发[2018]26号),西安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奖”。

高校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按照申请人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起计算,一年内可申请,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更多就业政策,详见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ahrss.x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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