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就业协议书
日期:2020-05-13 00:00:00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2102

就业协议书

一、就业协议书

俗称“三方协议”,全称为《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统一制订。该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签署三方协议,学校据此为毕业生进行派遣。

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且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接收毕业生档案时,可签署三方协议。用人单位凭此协议书向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加盖人事主管部门用章(部分地区无需盖章),毕业生档案派遣至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相关部门。需要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人社局的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申请将本人档案及户口转回生源地。

二、重新申请就业协议书:

如遇到更换工作单位的情况,报备辅导员后,毕业生需手持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函、使用过的协议书(四份),到学校A3楼113就业办公室,申请新的三方协议

*注:正常情况下就业协议每人只有一份,请毕业生保存好自己的就业协议。疫情期间就业协议资源紧张,每个学生只允许申请一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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