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户口迁移
日期:2020-05-13 07: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617

2、户口迁移

内容 时间 要求 地点
户口迁移 离校后

在辽宁省内就业且户口在原籍的省内毕业生:持毕业证和报到证、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跨省就业且户口在原籍的毕业生:先办理报到,然后持户口准迁证(接收报到的人事部门出具)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外省毕业生户籍在校未迁转的:可到招生就业工作部填写迁移户籍申请,到保卫部出具证明,自行到派出所办理

落户政策按照当年的各省市户籍政策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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