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到证改派
日期:2020-05-13 04:00:00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1732

5、报到证改派

内容 时间 要求 地点
报到证改派 毕业两年内可进行改派

跨市或到中、省直用人单位调整改派的毕业生: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改派手续;

在同一城市市属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毕业生:到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

③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即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部开具的改派证明)。

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跨省或跨市改派)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

③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④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调整改派意见。

毕业时派回生源地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又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的改派意见;

③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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