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户口迁移
日期:2020-05-13 07:00:00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1767
2、户口迁移
内容 | 时间 | 要求 | 地点 |
户口迁移 | 离校后 |
在辽宁省内就业且户口在原籍的省内毕业生:持毕业证和报到证、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跨省就业且户口在原籍的毕业生:先办理报到,然后持户口准迁证(接收报到的人事部门出具)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外省毕业生户籍在校未迁转的:可到招生就业工作部填写迁移户籍申请,到保卫部出具证明,自行到派出所办理 |
落户政策按照当年的各省市户籍政策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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